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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認識我的人,之後都會問我這各問題 "我跟安東尼是怎樣認識的?" 這說來話長啊.....當我在十歲時我們全家移民來美國,我們當時是住猶他州. 在我九年級時,我爸媽說為了他們想在紐約開餐館我們必須搬到紐約去住,我心中有千萬個不願意但是也沒辦法,所以只好跟當時的男友分手然後跟所有的好友說Goodbye,心不甘情不願的跟爸媽搬到那個"爛"紐約去住..... 因為剛搬去NY 爸媽對地區還不算是了解,所以對High School的好壞也不太明白, 所以我剛到NY 時我讀的那間High School非常的爛,不但百分之八十五是黑人,而且不是有教養的黑人,是像低級流氓型的!! 連校長也差不多. (我在猶他州時是讀Private School)所以可以想像我當時在那個鳥學校的感覺. 以前猶他州學校的黑人上體育課時是穿Khaki打高爾夫球,而這裡學校的黑人卻是在街頭賣古柯鹼還被警察抓. 更令我不爽的是,我們住的地方是白人區,連東方人都沒幾各.但是因為每各區的分界非常的嚴,除非我們報假地址,要不然學校不能收你. 如果我們當時往南邊再搬十分鐘的路程, 我們地址就會有不一樣的地區號碼, 那麼我就可以順利的進入我老公當時所讀的好學校了. 所以我媽後來發現我讀的那所學校是超爛的,立刻幫我辦轉學手續. 但是為了要轉地址還是需要一段時間,所以我媽就叫我"先忍耐一下"的讀. (OK 重點到了) 由於我無法忍受有些黑人的態度跟行為,所以時常跟他們發生口角, 甚至於跟一個黑婆開打起來. (是那母猴先找碴的,好險那天我有穿我的木頭麵包鞋(clogs)自衛,要不然就糟了!!)

反正說來說去我就恨那所爛爛爛學校就對了啦! 因為如此,我當時在學校時能翹課就翹課,等到考試的時候再跟同學借筆記去考,因此我雖然沒去上課,但是我還是可以順利過關. 話說有一天我翹課的時候,跟幾各朋友跑到Hudson River前面玩,突然有三個"混混"出現在我面前想跟我搭訕, 我心想: "我大不了新車給你們,劫財就好可別劫色啊!" 可是是我想太多了,他們並沒有我想的那麼壞,而且我們居然還閑聊了起來! 剛好那天我去像館把剛照好的藝術照拿了回來,其中一個"混混"Mike問我可不可以給他一張留念,我說好,然後他又問了我手機號碼. 雖然我給了他號碼,但是我跟他說的很明白,我對他沒意思,就只當"朋友"而已,Mike也說好. 結果一個禮拜後Mike打電話給我說: "我知道你對我沒啥興趣,但是我有一個朋友叫Anthony,他看到你的照片後,想認識你和跟你作各朋友...." 我心想: "一個"混混"的朋友會有多好啊?" 算了,反正我也懶的交男朋友,聊聊天也行! 所以我就和這位"Anthony"先生一聊就是兩個小時,但是我連他長什麼樣子都不知道!! Anthony在電話裡告訴我,其實他跟Mike算不上是"好友", 是因為Anthony的手機沒電了但是又需要回電,碰巧又剛好在Mike家的附近,所以在他家借用電話. 在他用完電話時,突然看到我的相片在茶几上才好奇的問Mike我是誰. 我們就是在這陰錯陽差下所認識的....... 〈待續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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